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(文广局)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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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宁波经贸人才网 2008-11-7 10:02:00 |
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,推进我区宣传文化工作上新台阶。经人事部门同意,我部(局)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。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: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。 二、招聘范围和条件: 1、报名时具有宁波市老三区常住户口。 2、思想道德素质好,热爱事业,身体健康,服从组织分配。 3、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。 4、本科以上学历。 5、在宁波范围内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新闻媒体单位工作2年以上。 三、招聘办法及程序 (一)报名 时间:2008年11月18日上午8:30-11:15,下午1:30-5:00。 地点: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大院(新马路61弄)1号楼7楼宣传部办公室(719室)。 所需证件、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以及复印件;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,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数。 准考证领取时间、地点:见宁波经贸人才网(www.nbjmrc.com)公告。 (二)考试时间、地点 笔试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 笔试范围、内容: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写作能力。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60%。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3的比例(不足1:3按实际人数)确定面试名单。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(www.nbjmrc.com)上公告。 (三)面试时间、地点 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占总成绩40%。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。 (四)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。根据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2的比例(不足1: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)确定体检名单。体检工作按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执行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,视作淘汰。 (五)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。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,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》(浙人发[2008]58号)进行。考核不合格者淘汰,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。 (六)公示、录用 考核结束后,在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,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。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:中共江北区纪委,电话87668154。 本简章由江北区委宣传部(文广局)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8766989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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